关于对部分议案决议落实情况和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的办理情况进行视察检查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 作者:plrd | 发布时间:2015-09-21 | 点击:[ 8185 ]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按照2015年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的安排,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对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部分议案决议的落实情况和对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的办理情况进行视察检查,现将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视察检查内容及范围
1、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县人大作出的《〈关于切实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深入开展环境污染综合整治,着力打造中国最美乡村的议案〉的决议》(平人发[[2013]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县水资源管理的议案>的决议》(平人发[[2014]1号)的落实情况。
2、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提出的79件建议批评意见的办理落实情况。
二、视察检查方法及时间
本次视察检查方式采取县人大常委会视察组深入部分部门实地视察与集中听取部分部门办理情况汇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9月21日至25日县人大常委会组织视察组进行实地检查。
实地视察检查涉及的部门是:政府办、交通局、人社局、公安局、农业局、环保局、住建局、水利局、教体局、经贸局、民政局。集中听取办理情况汇报的单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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