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2023年人大工作报告
平利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工 作 报 告
----2023年4月5日在平利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上
平利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吴代强
各位代表,同志们:
我代表平利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一年的工作回顾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也是县十九届人大依法履职的启首之年。一年来,在县委坚强领导下,县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引领,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十七届三次、四次全会确定的目标任务,站位新起点、担当新使命、展现新作为,扎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圆满完成既定目标任务,实现了本届人大常委会工作的良好开局,为创建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推进民主法治建设、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了人大力量。
一、强化政治引领,在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中体现人大担当
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党的创新理论统揽人大工作,以党的全面领导把稳前进之舵,始终保持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学深悟透强化思想武装。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作为常委会党组第一议题、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第一讲、代表培训第一课,全面系统学、及时跟进学、联系实际学,推动理论学习走深走实。党的二十大召开后,常委会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通过集中学习、党组成员到各镇与代表座谈交流、专题研讨、代表宣讲等多种方式,迅速掀起学习热潮,深学细悟、笃行实干,自觉做“两个确立”坚决拥护者、“两个维护”坚定践行者。
旗帜鲜明坚持党的领导。县委高度重视人大工作,召开县委人大工作会议,使人大工作方向更加明确、重点更加突出、措施更加有力。充分发挥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保证了党的领导在人大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落实。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任免相统一,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45人次,对1名副县长、2名局长进行了任后履职评议,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人才支持和组织保证。
扎实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坚定制度自信,着力推动“五大民主 ”落实到创建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等工作中,让人民群众感到全过程民主就在身边。修订完善常委会议事规则等制度,保证县委重大决策前、“一府一委两院”执行前能听到人民群众的声音,用制度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通过调查研究、党组会议讨论、主任会议审议、常委会议表决的程序,汇集民意、凝聚共识,一年来召开党组会议18次,主任会议10次、常委会议7次,开展视察调研和执法检查10次,听取和审议“一府一委两院”专项工作报告21个,作出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9个,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发展成效。
二、围绕中心大局,在服务高质量发展中发挥人大职能
聚焦服务中心大局主题主线,紧跟县委部署、紧贴人民权益履职行权,切实做到县委决策部署到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力量就汇聚到哪里,作用就发挥到哪里。
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面对严峻复杂的外部环境和多重叠加的困难挑战,常委会密切关注全县经济运行态势,班子成员带头深入一线,常态化走访包联镇、村和包抓项目、企业,督导纾困惠企政策落实,出谋划策、排忧解难。认真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要求,听取和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组织代表深入31个在建市县重点项目现场进行视察,专题开展土地要素保障调研,督进度、找症结、提建议,全力支持和跟踪监督“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和各项措施落实落地,促进各镇各部门全力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实现了县域经济稳中有进、稳中向好。
监督计划预算执行。围绕管好人民“钱袋子”,听取财政预算和执行情况报告,审批预算调整,有力推动了财政部门优化预算支出结构,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常态化开展预算联网监督,推动了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听取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从体制机制、隐性债务化解、债务资金使用、平台公司转型等方面提出建议,推动形成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的长效机制。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督促有关单位压实管理责任、完善管理制度、强化问题整改,推动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坚持人大监督和审计监督协同发力,推动建立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跟踪问效相关部门对9大类90个具体问题的整改,有效维护了全县财政经济秩序。
推动重大部署落实。面对2022年疫情防控严峻形势,及时动员县镇人大代表挺身而出、担当作为、勇挑重担,常委会机关干部闻令而动、下沉社区,组织责任片区22轮1.5万余人次核酸采样。牢记“国之大者”,听取审议全县生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全县河湖长制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报告,督促相关部门着眼常态长效、注重标本兼治,强化突出问题整改,进一步压实环境监管和治理责任,促进生态环境持续向好。聚焦乡村振兴,班子成员深入镇村调研座谈,共谋思路、协调督导,包抓的老县和长安省级乡村振兴示范镇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开展乡村振兴专题调研,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发挥职能作用,扎实推进“五看五查五提升”“百日督帮”行动,抓点带面、示范引领,推动脱贫成效更可持续、振兴基础更加稳固。首次听取监察委开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监督工作报告,提出了加强制度建设、积极探索创新,进一步提高监督精准性和时效性,为创建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提供坚强纪律保障的审议意见。持续跟进生态产业化,组织全域旅游专题调研,促进提升景点、完善配套、丰富要素、活跃人气,创建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通过验收。
助力增进民生福祉。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围绕倍受关注的县城补短问题,开展县城建设专题视察,实地察看了城区9个重点项目,充分听取各方意见,提出加强项目、产业、资金统筹,补齐规划、配套、管理短板,实施“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生态环保、产城融合、社会治理”五大工程的建议,不断助推县城功能与品质的优化升级,2022年县城建设得到了各界肯定和群众点赞。首次实施县镇两级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围绕群众最关心的“岗位、园位、学位、床位、车位”急难愁盼问题,发动代表、媒体、群众力量,广泛征集项目,依法依规进行票决,确保入选项目体现人民意愿。为推动票决项目落实落地,常委会2次听取进展情况报告,组织2次现场视察,组建2个代表监督小组跟进监督,并将测评结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2022年县级8个民生实事项目,4个竣工投用、4个超时序进度,镇级40个民生实事项目均达到或超过时序进度,切实让人民群众成为民生实事的建议者、监督者和最终受益者。紧扣“平安稳定”目标,组织开展社会治理专题调研,督促各级各部门切实扛牢“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源头预防,综合施策,守牢底线。扎实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发动代表和群众积极参与平安建设、321基层治理,共建共享和谐社会,提升群众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
三、筑牢法治保障,在法治平利建设中彰显人大作为
常委会秉承法治理念,着眼法定职责,坚持依法监督,不断推动“一府一委两院”依法行政,促进县域治理能力现代化。
弘扬法治精神。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宪法作为重要职责,推进宪法、民法典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组织宪法宣誓42人次。作出了开展“八五”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并跟踪监督实施情况,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引导全体人民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强化法治监督。积极探索全过程人民民主司法监督实践,制定了《平利县人大常委会人大代表旁听案件庭审办法》《平利县人大常委会司法监督工作办法》,组织代表旁听社会关注度较高、有一定代表性的案件庭审过程,监督司法案件公平公正裁决,推进司法公开,促进阳光司法。深入11个镇、20个项目、5 个重点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推动各级各部门进一步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加强对法院司法救助工作的监督,要求加大救助力度,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跟踪监督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监督工作,促进整合力量,综合保护。配合市人大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题调研,督促相关部门加强防范宣传、强化技术反制、依法严厉打击,打响、打赢反诈人民战争。
维护法制统一。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健全事前介入预警、事后审查纠错和备案审查联动机制,实现了全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化、常态化,维护了法制统一。
四、发挥主体作用,在促进代表履职中凝聚人大力量
坚持把人大代表作为人大工作的基础,探索创新代表工作方式方法,支持和保障代表更好履行法定职责,切实发挥主体作用。
搭建代表履职载体。立足让选民随时“找得到人、说得上话、议得了事”,扎实推进代表履职平台规范化建设。建成县人大代表之家和城关、长安、老县三个镇人大代表中心联络站示范站,提升完善61个镇村人大代表联络站,代表的归属感进一步增强。在全市率先启用智慧人大系统,用数字赋能引领拓展“三个联系”,代表联系群众、建言献策、依法履职更便捷、更高效。根据代表的专业、职业、特长,把176名代表划分为4个专业小组和8个课题小组,分组开展代表活动,进一步提高了代表活动的专业化程度和履职效果。持续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及“一府一委两院”工作的参与度,邀请代表参加常委会组织的议题调研、专题调研、执法检查、专项视察500余人次,列席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法院庭审旁听等活动100余人次,有效激发了代表依法履职、为民服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创新代表工作方法。立足实际、突出实效,探索实施人大代表“五小工作法”,明确代表组建小组、学习培训、联系选民、专题议事、开展活动、调度督办等履职活动的流程、办法、标准和要求,实现了代表履职规范化、常态化、精细化,让全体代表更好地察民情、聚民智、惠民生,做到哪里有群众的关切和期待,哪里就有代表的关注与回应,切实当好党的政策宣传员、法治建设实干家、美好生活领路人。
提升建议办理质效。着眼推动建议成果更好转化为实际成效,扭住“提、交、办、督、评”等关键环节,采取代表团和议案组“双审核”、线上线下“两流转”方式引导代表提出高质量建议,实行网上交办、书面交办、会议交办“三位一体”,坚持首次沟通掌握建议真实意图、再次沟通共商办理举措、三次沟通征求办理满意情况,常委会听取2次办理情况报告,组织了现场视察,有力推动了办理工作由“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县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提出的87件建议,已办结及正在办理71件,实现了问题解决率和代表群众满意率“双提升”,推动解决了一批群众关心、代表关注的问题。
五、打造“四个机关”,在推进守正创新中加强人大建设
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以“六化建设”为统揽,努力建设党委放心、人民满意的政治机关、权力机关、工作机关和代表机关。
突出政治引领。持续学懂弄通做实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从中明方向、增动力、找答案。强化常委会党组及机关支部的政治功能和主体责任,认真落实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党内政治生活,教育党员干部坚定政治立场,严守政治纪律,切实提高把握方向、把握大势、把握全局能力。守好人大意识形态主阵地,讲好人大故事,全年在《法治与社会》《民声报》《安康日报》和省市人大网站等各类媒体发表新闻宣传作品400余篇,被省、市人大评为宣传工作先进单位。
提升工作效能。对标人大工作新形势新要求,及时修订完善县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办法、县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等16项制度,进一步提升人大履职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始终把调查研究作为人大工作的基本功,聚焦人民群众所思所盼,常委会领导领题调研,形成8篇较高质量调研报告,得到县委充分肯定。聚焦镇人大规范化建设,主任会议成员、各委室联系镇人大,从工作程序、制度建设、代表履职等方面强化指导,实现上下联动、整体发力。
强化作风建设。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深入开展作风建设专项行动,全面落实“五必须、五反对”要求,大力弘扬“勤快严实精细廉”作风,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七个有之”问题,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班子成员坚持以上率下,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风廉政“一岗双责”,以《准则》《条例》规范人大干部和人大代表的言行,树立了人大常委会勤政廉政的良好形象。
各位代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过去一年工作成绩的取得是县委正确领导的结果,得益于“一府一委两院”、各镇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鼎力支持,凝结着全体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干部的心血和汗水。在此,我代表县人大常委会向所有关心、支持人大事业发展的同志们、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我们清醒地认识到,面对党对人大工作新要求和人民群众新期待,常委会工作还存在诸多不足:服务大局的质效有待进一步提升,依法监督的方式还不够丰富,代表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民生实事项目办理落实与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镇人大规范化建设进展不平衡等。对此,常委会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不断改进。
2023年工作安排
今年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平利创建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的关键之年。县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深入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人大工作会议、县委十七届五次全会部署,围绕高质量项目建设推进年、营商环境突破年、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年“三个年”活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推动新征程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奋进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创建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贡献人大力量。
----在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上下功夫,坚定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按照“讲政治、聚共识、谋振兴”的要求,坚定不移用党的二十大精神武装头脑、领航把向、指导实践。一是在忠诚核心上矢志不渝。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完整、准确、全面领悟新思想新要求,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在理论武装上精进不怠。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中省市县委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一体遵循、一体落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各项决策部署上来。三是在力践笃行上坚持不懈。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中找准人大工作的方向、规律和方法,找准人大工作的切入点、着力点、落脚点,推动县委关于创建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重大决策落实见效。
----在服务大局上善作为,推动乡村振兴示范县建设取得新进展。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力以赴助推创建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一是依法履职助发展。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加强对“十四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国民经济运行、财政预决算、审计整改、法治政府建设、国有资产管理、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目标完成情况的监督,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二是视察调研助决策。认真落实“三个年”活动部署,对照县委十七届五次全会明确的工作基调,对乡村振兴“五百行动”、重点项目、工业经济、营商环境、医疗服务能力、教育质量提升等开展视察、调研,提出具有前瞻性、可操作性的建议意见,为县委决策提供有益参考。三是联镇包村抓落实。按照县委统一安排,切实抓好包联镇村、重点项目、巩固衔接等工作,身体力行落实落细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各项具体任务。
----在依法监督上求实效,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坚持“寓支持于监督之中”,确保国家机关依法行使权力、依法落实责任。一是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综合运用执法检查、视察、调研、听取专项工作报告、评议测评等方式,加强对全县耕地保护情况、国有资产管理、生态环境、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法院执行、检察院公益诉讼、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监督,开展产业项目建设专题询问,跟踪监督县城建设、审计整改、《安全生产法》等视察、检查审议意见贯彻落实情况,增强监督实效。二是依法作出决议决定。进一步完善民主议政形式,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适时作出决议决定,使县委决策部署上升为人民的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三是规范开展人事任免。依法做好选举任免和任后监督工作,坚持评选“两个满意”,有计划地开展干部履职评议,增强人大任命干部的法治意识和公仆意识。
----在代表工作上创特色,努力打造新时期平利人大工作新亮点。牢记“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进一步深化代表工作,切实发挥代表主体作用。一是培育代表工作亮点。深入实施人大代表“五小工作法”,坚持既要建好更要用好,新建3个镇级中心联络站示范站,持续完善提升家站平台。依托智慧人大系统,不断深化“三个联系”,进一步丰富代表工作的形式和内容,培育平利人大代表工作的特色亮点。二是创建“票决制”工作品牌。坚持把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作为丰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载体,进一步延伸民生实事项目票决制工作触角,深入挖掘各镇实施民生实事项目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方法,打造平利镇级民生实事项目票决制的特色品牌。三是彰显代表履职活力。多措并举促进代表建议办理落实,评选优秀代表建议,激发代表建言献策、为民代言的主观能动性。完善代表履职档案,对代表履职情况进行量化考核,激发代表为人民发声、为人民履职、向人民负责。
----在“六化建设”上再加力,助力“四个机关”建设取得新成绩。以“六化建设”为统揽,不断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推动人大“四个机关”建设迈上新台阶。一是加强自身建设。强化人大思想政治建设,提升专委会履职能力,推进预算联网监督规范运行,深入开展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打造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二是注重上下联动。积极配合省市人大开展立法调研、视察、执法检查、调查研究,主动对上汇报对接工作,加强对镇人大规范化建设的联系指导,努力实现县镇人大工作水平全面提升。三是深化宣传调研。围绕人大工作的新成效、新亮点,加大宣传力度,用生动鲜活、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人大制度、人大工作动态和代表履职风采,讲好新时代人民民主故事。
各位代表,踏上新征程,面对新任务,让我们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牢记使命、守正创新,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为创建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平利新篇章而团结奋斗!
名 词 释 义
“三个联系”:2022年8月4日,平利县人大常委会按照中央和省市人大工作会议的要求,制定印发《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县人大代表、工作委员会联系县人大代表、县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制度》。
“四个机关”:2021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提出“成为自觉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机关、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权力机关、全面担负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始终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
“五大民主”:2022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六化工作”:2022年9月,中共平利县委转发《平利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推进六化工作 建设四个机关的实施意见》,六化工作即:服务大局质效化、依法监督精准化、人事任免规范化、代表工作标准化、民生票决实效化、机关建设精细化。
“五小工作法”:2022年9月,平利县人大常委会制定《人大代表“五小工作法”实施方案》,五小即:组建代表“小团队”,凝聚基层“大智慧”;开发履职“小软件”,民情民意“掌上通”;建好家站“小平台”,说事议事“面对面”;实行工作“小调度”,监督办理“点对点”;建立实事“小清单”,聚焦群众“大民生”。
“两个满意”:2010年6月平利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国家机关民主测评和人民满意公务员评选办法,决定每年评选人民满意单位、人民满意公务员。 2012年3月平利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2018年4月平利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2022年10月平利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三次修订两个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