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任命陈爱娟等同志为人民陪审员的决定
来源:本站 | 作者:平利人大 | 发布时间:2023-03-30 | 点击:[ 20909 ]
(2023年3月29日平利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平利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任命:
陈爱娟、李姝杨、卢银花、罗启才、罗启顺、王永彬
袁 宏、袁兴红、张维萍、刘 惠、阮玉杰、王 勇
王志强、刘玉满、陈宗彬、江慧丽、胡洪成、汪顺林
田 毅、田存雨、黄才宝、钱恒志、鄢代红、陈行洪
李见鹏、余长喜、吴家林、刘 猛、邹 伟、龚天琼
杨永星、吴宗军、陈帮文、龙开萍、王 君、肖 辉
李天新、凌清华、吴代友、常能友、王 健、王 红
王兴荣、贾春生、李小林、余 玮、黄及兵、唐 莉
周宁波、樊文亮、杨 斌、陈 林、陈 云、严金林
唐益均等55名同志为平利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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