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人民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
来源:本站原创 | 作者: | 发布时间:2014-11-17 | 点击:[ 62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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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次会议上)
平利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刘永恒
尊敬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常委:
按照县人大关于开展《土管法》执法大检查实施方案的要求,现将我县近两年来贯彻落实《土管法》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土管法》贯彻执行情况及主要做法
(一)多措并举坚守耕地红线。始终把保护耕地红线作为第一职责。紧紧围绕全县耕地保有量不低于39.4万亩、基本农田不低于38万亩这条红线,认真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一是全面夯实耕地保护责任。每年与各镇都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做到保护责任、面积、奖惩三落实。二是坚持先补后占,确保占补动态平衡。按照“先补后占、占一补一”的原则,加大补充耕地力度,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通过农村旧宅基地的复垦整理和土地开发项目,有效增加耕地面积。近两年累计新增耕地3414.45亩。三是建设基本农田,提高等级质量。近两年争取高标准基本农田整理项目3个,总投资3013万元,共整理面积1.4万亩。项目集中在城关、长安、大贵、洛河、老县、西河等6个镇,主要是通过工程措施,对堤、路、渠进行了配套建设,使生产条件明显改善,等级质量明显提高。四是划定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2013年全面完成了永久性基本农田外业调查、面积划定、数据核实、资料建库、标志设定等工作。全县共划定永久性基本农田39.066万亩,成果资料已报省国土资源厅审核。
(二)认真编制土地利用规划和整治规划。一是认真编制县镇两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2011年按照国家和省市要求,启动了第二轮县镇两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在编制过程中,省市政府明确要求耕地保有量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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