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县水资源管理议案决议》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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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次会议上)
平利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李黎
县人大常委会:
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县水资源管理议案决议》通过后,县政府高度重视,安排相关部门围绕水资源管理做了大量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效果,现将贯彻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平利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县水资源管理的决议》,议案中指出,我县水资源丰富,可用水储量较大,近年来水利建设不断加强,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加快,资源开发利用的增多,我县水资源环境面临的形势不容乐观。主要是部分河道污染问题日渐显现,饮用水源地保护措施落实不到位,饮用水质受到潜在威胁;河道乱采乱挖无序,采石采砂导致河床下降,威胁水利设施和行洪安全;毒鱼电鱼粘鱼现象时有发生,破坏水系和生态平衡;工业“三废”、环境脏乱差、矿产资源开发、森林资源砍伐等因素,致使环境恶化、水土流失、水平衡失调。决议要求,一是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生态文明、保护环境和水资源危机意识;二是要加强饮用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保证饮用水安全;三是要严厉打击河道内乱采乱挖砂石料的行为;四是加强森林为主体的生态保护,禁止乱砍滥伐;五是严禁在县境内大小河流新扩建水电站;六是加快县城第二水源建设;七是严格水资源项目审查管理;八是加强水政执法,实现依法治水。
平利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决议通过后,县政府高度重视,郑县长召集相关领导和部门负责人进行了专题研究,要求及时制定加强水资源管理的工作方案,提出工作目标和具体措施,形成切实可行的长效工作机制,确保水资源管理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县水利局按照县政府的安排,于2月底前编制了《平利县关于进一步加强水资源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