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进行视察检查的通知
平利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关于对县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进行视察检查的通知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按照2022年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的安排,决定对县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提出的87件建议批评意见的办理落实情况进行视察检查。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方法及时间
本次视察检查采取承办单位自查、现场视察、听取汇报、查看办理资料、询问等方式进行。现场视察采取深入到部分建议办理现场实地查看,现场视察结束后县人大常委会召开专题会议,集中听取承办单位汇报。集中视察时间为11月4日上午半天,集中听取汇报时间另行通知。
二、组织领导及人员安排
视察检查在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领导下进行,抽调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及县人大代表组成视察检查组。县人大办和县政府办负责协调保障工作,人代委负责视察检查相关事宜。
组 长:胡维忠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成 员:杨春贵 县人大人代委主任
关付军 县人大财经委主任
陈 莉 县人大建环委主任
周克银 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邹成林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蔡宝山 长安镇人大主席
高 英 平利县高英茶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吴松林 陕西途科律师事务所主任
罗启顺 城关镇东关村党支部书记、主任
工作人员:张 艳 县人大人代委副主任
朱劲文 县政府办干部
三、具体要求
1、各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要认真做好自查,对办理情况进行总结并填报自查表,于11月4日前将总结和自查表通过公文平台报县人大人代委。
2、请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做好视察检查现场准备和介绍。
3、视察检查应采取实地查看、询问等办法全面了解办理情况,通过本次视察检查进一步促进代表建议的办理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将就代表建议办理进展情况及办理结果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