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县人大代表、工作委员会联系县人大代表和县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制度的通知
平利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建立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
县人大代表、工作委员会联系县人大代表和县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制度的通知
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密切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同县人大代表、工作委员会同县人大代表、县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经研究,决定建立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县人大代表、工作委员会联系县人大代表和县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即“三联”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三联”制度的重要意义。建立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县人大代表、工作委员会联系县人大代表和县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制度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的根本要求;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更好地发挥人大代表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惠民生作用的具体体现;也是不断畅通社情民意表达渠道和反映途径,促进人大及其常委会广泛了解和听取各方意见,吸纳民情民意,进一步提高监督议政水平,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切实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有效举措。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县人大各工作委员会和县人大代表要率先垂范,密切与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厚植群众基础,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不断的为促进我县的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服务。
二、“三联”的主要内容。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县人大代表的对象原则上在所在的选举区域(镇),也可以在自己包联的镇、党建村、脱贫村选择,一般联系3名左右,一届内保持相对稳定;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要把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和中心任务,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一府一委两院”及其各部门的履职情况,事关人民群众切实利益和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联系内容,向他们宣传政策、通报情况、听取意见。县人大各工作委员会联系县人大代表,由各工作委员会根据工作特点和需要,结合县人大代表从事职业、熟悉领域、个人特长和代表意愿联系若干名县人大代表,使基层县人大代表至少与一个工作委员会保持固定联系;工作委员会联系县人大代表的内容参照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县人大代表的做法进行,各工作委员会联系的县人大代表对象由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机构征询代表意见后统筹提出。县人大代表应在本区域内选择至少10名以上人民群众作为联系对象,由各镇人大主席团负责落实,并建立联系名册和档案,一届内保持相对稳定;人大代表要把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宣传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听取人民群众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意见、建议作为联系内容。
三、“三联”的主要方式。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县人大代表,可以采取参加代表所在选区的代表小组活动,进入代表联络“家、站”平台与所联系代表互动交流,走访、电话、信函、短信、微信、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保持经常性的交流沟通。各工作委员会联系县人大代表的方式参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县人大代表的做法进行。人大代表要通过上门走访、代表联络站接待日、主题活动以及视察、调研、座谈、电话、短信、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加强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县人大代表应及时向被联系对象公布自己的姓名、工作单位、职务、联系电话、通信地址等信息。
四、提出的意见建议的处理。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各工作委员会和县人大代表,对联系对象提出的意见、建议,要认真研究分析,分别予以处理。对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收集听取的意见、建议,由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整理,可以作为代表议案建议提出的,整理成代表议案建议交由代表工作机构;来信来访反映有关问题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工作委员会联系代表时,对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可以采取吸收进相关议案、审议意见、视察调研报告等方式处理,可以形成议案建议的,整理成议案建议交由代表工作机构。人大代表在联系人民群众中收集听取的建议、意见,参照《人大代表联络站意见处理反馈制度》,由镇人大主席团负责处理和交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