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平利县2021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
关于《平利县2021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
(2022年8月23日平利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平利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审计局局长肖鹏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2021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和县人大财经工委所作的关于《平利县2021年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的审查报告。
会议认为,2021年,审计部门认真贯彻中省市审计工作会议精神和县委决策部署,围绕全县经济发展大局,紧扣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坚持依法审计,加大监督力度,在强化预算监管、推动政策落实、保障服务民生、促进廉政建设等方面发挥了审计监督的积极作用。审计报告实事求是地反映了我县2021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基本情况,提出的建议切实可行。
会议指出,2021年度全县财政预算执行整体情况较好,但还存在滞留专项资金、虚列预算支出、县级预算单位财政结余资金量大、往来款项长期挂账、部分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资金发挥效益不高等问题。
会议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加大审计整改力度。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关于进一步加强各级人大常委会对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监督的意见》,严格执行《陕西省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办法》和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审计问题整改监督暂行办法》,持续加大对审计查出突出问题的整改力度,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建立台账、压实责任、明确时限、整改销号,切实推进问题解决,做好审计后半篇文章。
二、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坚持问题导向,对审计查出问题发生的原因进行认真分析,找准问题症结,建立堵塞漏洞的长效机制,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办法,增强整改刚性,有效解决“屡审屡犯”“书面整改”等现象发生。加大审计结果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公开和责任追究力度,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以高质量审计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强化审计结果运用。敢于揭示问题,强化审计结果共享。建立健全工作联动机制,充分发挥与人大预算联网监督中心、监委、政府督查、检察机关以及财政部门的联动配合,加强信息沟通和工作协调,适时开展联查联审。进一步严格公权运行,严明财经纪律,提高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水平。要按照法定时间和要求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