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
平利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
(2022年 6月28日平利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平利县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张金柱同志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安全生产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和县人大常委会检查组《关于<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近年来,全县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健全责任体系,细化监管措施,坚持依法治理,坚守安全底线,多年来我县未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总体形势保持稳定,安全生产法在我县得到有效贯彻落实,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安居乐业提供了坚实的安全保障。
会议指出,我县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还存在一些需要加强和改进的方面,主要表现在:安全生产精准宣传教育做的还不够,普法深度和广度还有差距,安全生产各方主体责任落实还需持续加压,执法监管的力度还需要加大,安全生产规划与县域经济发展衔接不够,安全生产基础保障还需进一步加强。
会议要求:
1、进一步营造安全生产浓厚氛围。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落实“三个必须”原则,全面贯彻好、宣传好《安全生产法》,确保经济社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要有计划的开展对干部、执法人员、企业负责人和从业人员的法治宣传培训,增强安全生产意识。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教育,强化舆论引导和社会监督,大力营造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2、进一步压紧压实安全生产法定责任。一是要压实县镇两级政府的监管责任。加大“一票否决”制度的落实力度,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生产保障措施,切实担负起安全生产组织领导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二是要压实行业部门的主管责任。强化部门分工和属地分级负责制落实,建立健全综合监管和专业监管互动制度,形成齐抓共管的监管格局;三是要压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指导和督促企业健全内部责任体系,制定完善风险防范化解机制、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制度、安全生产不良信用制度,确保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3、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一是要严管严查。各部门要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保持依法严惩的高压态势,堵塞安全生产漏洞,真正起到强大的震慑作用;二是要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局要切实发挥综合监管职能作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三同时”备案审查制度,构建双重预防体系,健全事故隐患举报制度、排查治理督查检查制度和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联合行业部门全方位、常态化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三是要着力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道路交通管理部门要加强路面管控,加大对农用车、残疾人车、接送学生车辆及非法营运车辆的整治力度,严厉打击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住建局要牵头做好对自建房以及城中村、老旧小区、集中安置区、在建工地等重点区域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精准研判、综合施策、强力整治。自然资源局要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加大滑坡治理力度,着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各相关行业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工矿商贸、消防、危化、特种设备、民爆物品、农村食品等重点领域的专项整治和执法检查,有效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县监察委要强化安全生产领域监督工作,对失职渎职、失察失管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4、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保障。县政府要坚持安全生产与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相衔接,科学制定安全生产规划,足额预算安全生产各项经费,督促企业加大投入保障力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要大力加强安监队伍建设,充实基层安全监管力量,强化专业技能培训,提升安全监管专业化水平;要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化和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强化监测监控,优化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救援演练,进一步增强安全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要加强城市道路“智慧交通”建设和城镇消防公共设施建设,完善农村道路安全护栏、警示标识等各类设施,不断夯实安全生产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