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覃春利等同志任职的决定
来源:本站 | 作者:平利人大 | 发布时间:2022-06-28 | 点击:[ 38075 ]
平利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覃春利等同志任职的决定
(2022年6月28日平利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平利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覃春利同志为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袁守波同志为平利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吕 晖同志为平利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局长;
何忠刚同志为平利县经济贸易局局长;
熊海波同志为平利县公安局局长;
吴 铁同志为平利县民政局局长;
杨 辉同志为平利县司法局局长;
肖 鹏同志为平利县审计局局长;
陈晓军同志为平利县财政局局长;
刘永清同志为平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魏 军同志为平利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高 峰同志为平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邓立海同志为平利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吴风华同志为平利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杨孝军同志为平利县水利局局长;
储召勇同志为平利县统计局局长;
刘 勇同志为平利县文化和旅游广电局局长;
陈世明同志为平利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柯 华同志为平利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李仕敬同志为平利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张金柱同志为平利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汪贤萍同志为平利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张 华同志为平利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范娟维同志为平利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
王光满同志为平利县信访局局长;
詹 杰同志为平利县林业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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