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吴丰兵等同志任职的决定
平利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吴丰兵等同志任职的决定
(2022年6月28日平利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平利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任 命:
吴丰兵同志为平利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
杨春贵同志为平利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主任;
关付军同志为平利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和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
吴远明同志为平利县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和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主任;
冯 娟同志为平利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陈 莉同志为平利县人大常委会城镇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
文 成同志为平利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张 艳同志为平利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吴 微同志为平利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和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罗 慧同志为平利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肖玉凯同志为平利县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和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魏 琳同志为平利县人大常委会城镇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陈宏、吴远玲、张静同志为平利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委员(兼);
张芳、甘启鹏、邹虎、马云璞、陈婧婧同志为平利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和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委员(兼);
汪道鹏、夏勇、王峰、李文军、吴松林同志为平利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委员(兼);
王靖、王迪富、汤庆 、陈鹏、杨友平同志为平利县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和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委员(兼);
付利国、冯立昭、马勇、张先耀、何辉同志为平利县人大常委会城镇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委员(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