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县人大常委会《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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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会议上
平利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王 强
县人大常委会:
按照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食品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有关要求,县政府高度重视,迅速召开专题会议作出部署,安排责任部门切实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现将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扎实开展《食品安全法》宣传教育。由县食安委牵头,县食安办具体组织,各镇、各职能部门积极参与,多形式、多渠道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有效地提高公众对《食品安全法》的认识,切实树立食品安全法规意识。一是深入学习教育。各镇、各有关职能部门结合各自行业法规及专业知识,组织干部职工进行了系统的学习教育,为了准确把握法律条款,特意邀请专业人员进行授课,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律知识水平,促进了公务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二是强化法规培训。工商、质检等主要职能部门以《食品安全法》为主要内容,加强对食品流通、生产环节的从业人员的法律法规培训,切实增强业主的产品质量安全责任感和守法意识。餐饮职责划转药监局后,县药监局每个月都要对餐饮服务从业人员进行一次法律法规培训,先后已举办培训班15次,受训人员达1100人次以上,极大限度地提高了餐饮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三是丰富活动载体。食安委成员单位以“科技三下乡、法制宣传周、平安建设宣传月、食品安全法规进万家”等活动为载体,精心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出动宣传车、制作宣传标语、印发宣传资料、展示假劣食品、专家咨询、举办讲座等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向社会各界广泛开展的宣传教育。同时,在电视台开辟专栏、插播公益广告、制作教育片,发布食品安全公告,通过手机短信平台,向辖区内群众发送出食品安全信息。四是充分运用网络、报刊、电视等阵地,大力营造声势、氛围,全面普及公众食品安全法规知识,极大的提高了公众食品安全建设的参与率,有效地增强了食品安全自我保护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