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四次会议
12月14日,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四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汪贤存主持会议并讲话。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人选吴代强,副主任陈首松、田先聪、刘永恒、柯昌富及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
会议审查批准了平利县2021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听取了县政府关于2020年度审计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县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县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平利县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办法(草案)》,决定提交县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和批评意见的处理决定,关于计划、财政报告不列入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审议了县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日程、各项名单草案及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决定提交县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汪贤存指出,一要以今年的财政收支情况为依据,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结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精准编制2022年财政预算,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降低预算调整的幅度,不断提高财政预算工作水平。二要健全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强化日常管理,推进国有资产信息化管理,盘清盘活县内各家国有企业资产,对国有资本出租、出借、合同签订、收益缴纳等有偿使用的监管,充分发挥国有资产效益,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三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坚持依宪施政、依法行政,把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
汪贤存强调,过去五年,县人大常委会带领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和人大干部一起远赴沿海发达地区学习考察,一起深入田间地头开展视察调研,一起走村入户帮扶贫困群众,共同感受成功的喜悦,分享收获的幸福,结下了深厚的友谊。希望大家不论岗位职责如何变化,始终坚守为民服务的情怀,在各自的岗位上继续发光发热,奉献社会。
县委副书记丁进君,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察委代主任崔显锋,县政府副县长王贤君,县政协副主席王恩菊,县法院代院长张军、县检察院代检察长鲁宏力同志和县级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应邀出席或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