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崔显锋等同志任免职的决定
来源:本站 | 作者:平利人大 | 发布时间:2021-11-04 | 点击:[ 8585 ]
平利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崔显锋等同志任免职的决定
(2021年11月4日平利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平利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决定任命:
崔显锋同志为平利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决定为代理主任;
吴高铭同志为平利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决定免去:
陈旬利同志平利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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