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三次会议
11月4日,平利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三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汪贤存主持会议并讲话,副主任陈首松、田先聪、刘永恒、柯昌富及组成人员出席会议。
县委副书记丁进君,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察委主任人选崔显锋出席会议。
会议决定接受马朝阳辞去平利县监察委主任职务。决定任命崔显锋为县监察委副主任、代主任,吴高铭为县监察委副主任,关付军为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和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冯娟为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陈莉为县人大常委会城镇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决定免去陈旬利县监察委副主任职务,关付军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职务,冯娟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陈莉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接受任命的同志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会议审议通过了《平利县第十九届人大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关于召开平利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听取了县政府关于全县搬迁后续发展工作落实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全县教育质量提升工作视察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听取了县人民法院关于审议质效工作情况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建议落实情况的报告。
汪贤存强调,县人大常委会要深入学习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始终做到“六个必须坚持”,在党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做好监督、决定、任免和代表等工作,为推进民主法治建设、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乡村振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接受任命的同志要进一步加强学习,继续发扬优良作风,牢记誓言,心系人民,勤奋工作,在新的岗位上创造更加优异的成绩。各有关部们要密切配合,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对平利23万人民负责的态度精心筹备好县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为新一届人大代表开好会议提供高质量服务。
县政府副县长人选王红霞,县政协副主席王恩菊,县政协副主席人选周芳,县法院副院长、代院长张军,县检察院副检察长、代检察长鲁宏力和县级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应邀出席或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