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荆哲等同志任免职的决定
来源:本站 | 作者:平利人大 | 发布时间:2021-09-28 | 点击:[ 15937 ]
平利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荆哲等同志任免职的决定
(2021年9月27日平利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平利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决定任命:
荆 哲同志为平利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王贤君同志为平利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罗显平同志为平利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陈世明同志为平利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免去:
汪显斌同志平利县卫生健康局局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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