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二次会议
来源:本站 | 作者:邹荣 | 发布时间:2021-09-27 | 点击:[ 45737 ]
9月27日,平利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二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汪贤存主持会议并讲话,副主任陈首松、田先聪、刘永恒、柯昌富及组成人员共29人出席会议。县政府代县长陈华,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察委主任人选崔显锋,县委常委、副县长荆哲,县委常委、统战部长罗显平,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宁国良,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人选胡维忠,县政府副县长王贤君,县政协副主席王志大,县政协副主席人选周芳,县法院副院长、代院长张军,县检察院副检察长、代检察长鲁宏力和县级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应邀出席和列席会议。
会议决定接受陈俊、杨飞辞去平利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接受王超辞去平利县法院院长职务,接受陈猛辞去平利县检察院检察长职务。依法任命荆哲、王贤君为平利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张军为平利县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决定其为代院长,鲁宏力为平利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决定其为代检察长;罗显平为平利县乡村振兴局局长,陈世明为平利县卫健局局长。决定免去汪显斌县卫健局局长职务,陈亮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接受任命的同志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汪贤存指出,希望接受任命的同志进一步加强学习,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迅速了解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情况,尽快融入平利这个大家庭。始终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行政、履职为民,用心用情解决好人民群众关切的“急难愁盼”问题,自觉接受人大常委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践行庄严承诺,为平利人民创造幸福美好的新生活贡献自己的智慧和力量。时刻牢记宗旨意识、法治意识和人民意识,坚持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严格执法,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平利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进程中创造出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的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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