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平利县2020年县本级财政决算的决议
来源:本站 | 作者:财经委 | 发布时间:2021-08-13 | 点击:[ 30406 ]
平利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平利县2020年县本级财政决算的决议
(2021年8月10日平利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平利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财政局局长陈晓军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平利县2020年县本级财政决算的报告》。根据会议审议和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关于平利县2020年县本级财政决算的报告》,批准平利县2020年县本级财政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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