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视察报告的审议意见
平利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对县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视察报告的审议意见
(2021年8月10日平利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平利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检察院检察长陈猛同志所作的《关于县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未检工作)和县人大视察组 《关于对县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的视察报告》。
会议认为,近年来,县人民检察院立足法律监督职能,认真贯彻未检工作“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坚持惩防并举,扎实推进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在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会议指出,未检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呈现上升趋势;二是未成年人犯罪社会化帮教预防体系还不够完善;三是未检工作组织体系建设还有差距。
会议要求:
1、强化检察监督职能,不断适应新时代未检工作要求。未检工作是关系到国家前途和民族未来的一项重要工作,未成年人犯罪不仅是个人行为,更触及到每个家庭的命运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县检察机关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进一步更新司法理念,强化检察监督职能,推动未检工作更加深入开展。
2、强化部门协调联动,努力构建未成年人犯罪社会化帮教预防体系。紧紧依靠党委领导,争取各方支持,共同构建党委领导、政府支持、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未成年人犯罪社会化帮教预防体系;强化司法衔接,加强与共青团、关工委、妇联、学校等方面的协作配合,探索建立检察机关负责引导、多部门合作和借助社会力量开展帮教的长效机制, 持续深入推动“一号检察建议”全面贯彻落实;争取县委政法委牵头建立未检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联合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形成推动未检工作的强大合力。
3、强化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提高未检工作社会认知度。加大对未成年人保护和未检工作的社会宣传力度,深化检校合作、检社合作,稳步推进检察官兼任法治副校长工作,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拓展法治宣传教育形式,充分发挥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的作用,加强对典型案件的宣传,增强法治宣传实效。积极推进家庭、学校、社会教育相结合,突出家庭教育,共同教育帮助未成年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增强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
4、强化专业规范建设,着力提升未检工作整体效能。深化“捕、诉、监、防、教”一体化工作机制,积极推进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提升未检工作整体效能;进一步优化人员结构,选优配强未检工作力量,提高未检工作人员专业化水平,努力打造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热爱未检工作的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