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任命平利县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决定
来源:本站 | 作者:人大办 | 发布时间:2021-08-13 | 点击:[ 31407 ]
平利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任命平利县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决定
(2021年8月10日平利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因选举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八条、第九条的规定,设立平利县选举委员会,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工作。决定平利县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汪贤存 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
副主任:晏清泉 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田先聪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成 员:魏传伟 县委办主任
胡维忠 县政府办主任
邓立海 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委副主任
徐 明 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王 静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柯 鹏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余华明 县委统战部副部长
汪贤萍 县妇联主席
汪道鹏 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曹 俊 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陈晓军 县财政局局长
柳建军 县公安局副局长
选举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抽调相关方面人员负责选委会的日常工作。办公室组成人员为:
主 任:杨春贵
副主任:朱晨晨 李 东
成 员:文 成 吴远玲 高 鑫 刘艳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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