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次会议
8月10日,平利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汪贤存主持会议并讲话,副主任陈首松、田先聪、刘永恒、柯昌富出席会议。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察委主任马朝阳,县政府副县长罗俊,县政协副主席王恩菊,县法院、县检察院及县级有关部门负责人应邀出席或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了县镇人大换届选举有关事项,通过了《关于任命平利县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决定》《关于任命平利县镇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决定》《关于平利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名额分配的决定》《关于全县新一届镇级人民代表大会名额的决定》;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何邦军辞去安康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议案,按照选举法规定,县人大常委会将接受何邦军同志辞职的决议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202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暨重点项目建设情况的报告、2021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2020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河(湖)长制”落实情况的报告,审查批准了2020年县本级财政决算;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汪贤存强调,一要依法有序推进县镇人大换届选举。要自觉接受县委对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严格遵守换届选举时间安排,严肃换届纪律,确保换届清明、清正、清新。二要以产业项目建设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认真落实县委决策部署,扎实做好“六稳六保”,以产业项目建设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三要不断强化财政预决算和审计监督。要进一步强化预算约束,完善债务管理制度,加强对一般公共资金、涉农资金、社保基金、项目资金、非税资金的统筹管理,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要认真整改到位。四要切实保护好平利的一河清水。要认真贯彻落实河湖长制,加快推进河湖划界和水域岸线规划编制等重点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水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治理好河湖生态环境。五要以对未来负责的态度依法保护好未成年人。要深入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强化检察职能,突出“双向保护”,建立健全未检工作体制机制,共同保护好未成年人,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