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工作报告
平利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年5月11日在平利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平利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陈 猛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平利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2020年检察工作回顾
2020年,平利县检察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鼎力支持下,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大局,以实干服务全局,于变局中开新局,检察工作实现三个历史性突破:首次被评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首次在全国检察系统会交流经验、首次实现全市检察目标责任考核“五连冠”。
一、坚定政治自觉,在同频共振中“顾大局”
决战脱贫完胜。扎实做好大贵镇广兴寨村脱贫攻坚帮扶工作,持续加大人财物投入力度和入户走访频次,全年投入直接帮扶资金50余万元,办实事好事60多件,做到了帮扶责任不松、帮扶节奏不变、帮扶力度不减。发挥检察职能服务脱贫攻坚,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21件,发放救助金9.1万元,彰显司法关怀。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再次位居全县“优秀”等次,获评“脱贫攻坚先进单位”称号。
护航复工复产。主动服务县城第四小学建设等重点工作,妥善办理涉及240余人、涉案金额2400余万的罗某某、张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廖某某等11人涉案金额过亿元的虚开增值税发票案等案件,着力护航金融安全。通过公益诉讼,督促收回国有土地出让金1022余万元,人防易地建设费597余万元。在县工商联设立检察官联络站,坚持办案保护企业、监督不忘发展。某企业主因疫情影响生意不景气,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后主动认罪并支付工人工资,作出不起诉决定,体现检察温情。
助力抗击疫情。在依法战疫中诠释检察精神、强化检察担当,组织干警捐款捐物,参与一线联防联控。坚持疫情防控和司法办案“两不误”,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控告申诉、律师接待等“非接触”服务方式,建立涉疫案件绿色通道,依法维护医护人员、民警等“逆行者”合法权益,严惩造谣传谣、哄抬物价、口罩诈骗等涉疫情犯罪,为平利实现疫情“零确诊”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二、坚定法治自觉,在维护稳定中“担使命”
重拳扫黑除恶出战果。坚守“不拔高、不凑数”的底线,依法严惩黑恶犯罪。三年来共批准逮捕21人,提起公诉 21人,证据不足不起诉1人。聚焦“六清”部署,办理了“假记者”“套路贷”等一批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黑恶案件,实现检察环节黑恶案件全部办结,获评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办案先进单位。
严打刑事犯罪保稳定。全年受理移送审查批准逮捕案件46件75人,经审查批准逮捕38件59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11件147人,经审查提起公诉103件137人,有罪判决率达100%。依法对王某、刘某某涉嫌故意杀人案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坚决处置非法信访,对3名无理缠访闹访被告人以寻衅滋事罪提起公诉,获法院有罪判决,彰显法律威严。
减少社会对抗促和谐。秉持刑法谦抑性理念,全年共依法决定不批捕7件15人,不起诉14件22人,促使6名案件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消除了对立情绪。坚持“简案快办、繁案精办”,认罪认罚适用率达到92.87%,平均办案用时缩短8天,有力钝化社会矛盾,让正义不迟到。办案兼顾天理国法人情,张某因妻子分娩阵痛,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