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12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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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利县人民法院院长 柴兴庆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平利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宝贵意见。
一、 过去四年工作回顾
平利县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以来,我院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中院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效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突出“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紧紧围绕三项重点工作,积极投身“平安平利”建设,以审判为主的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为我县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司法保障和优质的法律服务。
(一)、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全面发挥审判职能
我院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出发,全面发挥审判职能,保障和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四年来,共受理刑事、民商事、行政、执行等各类案件2780件,审结2765件,综合结案率为99.46%,为企业、集体和公民挽回经济损失、活化资金4966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