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全县社区矫正工作情况视察报告的审议意见
关于对全县社区矫正工作情况视察报告的
审议意见
(2020年12月25日平利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平利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司法局局长王强同志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全县社区矫正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县人大视察组 《关于对全县社区矫正工作情况的视察报告》。
会议认为,近年来,全县各级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社区矫正工作的有关规定,积极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建设,为保障非监禁刑罚的正确执行、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会议指出,社区矫正工作在推进当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学习宣传工作滞后,社会各界对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二是工作机构不健全,制约社区矫正工作正常开展;三是执法力量薄弱,难以适应工作发展需要。
会议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深化对社区矫正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社区矫正是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重要举措,是完善刑罚执行制度、实践社会治理创新的有效方式,对实现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县各级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重大意义,强化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认真履行工作职能,依法做好社区矫正工作。
2、强化宣传教育,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的公众知晓率和参与率。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对社区矫正法的学习宣传力度,提高社会知晓率,为社区矫正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确保社区矫正工作迈入法治化、规范化轨道。
3、加强队伍建设,推动社区矫正工作高标准开展。依法设立社区矫正机构,配齐配强工作力量;以政府购买服务、专项保障等方式招聘社区矫正辅助工作人员,充实基层社区矫正工作力量;积极动员社会力量依法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的社会化水平;加强社区矫正专职工作队伍的业务培训,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和职业化的社区矫正工作队伍。
4、完善联动机制,形成社区矫正工作合力。各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进一步加强协同联动,不断完善工作运行、联席会议、情况通报和信息共享制度,努力形成工作合力,切实维护刑罚执行的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