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全县社区矫正工作情况的视察报告
关于对全县社区矫正工作情况的视察报告
(2020年12月25日在平利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
县人大常委会:
按照县人大常委会2020年工作要点安排,县人大视察组于10月中旬,深入城关、老县、广佛、洛河等镇和县社区矫正中心,通过现场查看、查阅资料、座谈汇报等方式对全县社区矫正工作情况进行视察,现将视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全县各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社区矫正工作的有关规定,积极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建设,落实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和社会适应性帮扶工作,为保障非监禁刑罚的正确执行、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截止2020年9月底,全县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625人,期满解除矫正525人,目前社区在矫对象95人,无责任性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事件发生。
1、组织机构和工作体系逐步形成。县、镇两级政府成立了社区矫正委员会,建立了社区矫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把社会矫正工作纳入综治平安建设考核评价体系,将社区矫正经费纳入了财政预算,每年安排20万元专项经费,在财力上给予保障,全县逐步建立了由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2、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建设得到加强。一是建设“一支专职队伍”。县社区矫正中心配备了7名工作人员(司法局内部调剂3名,狱警2名,购买服务2名),各镇设立社区矫正办公室,由司法所2名工作人员负责具体办公。同时,组建了志愿者队伍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全县初步形成了一支以司法干警、公安干警、村(居)治调干部为骨干、社会志愿者参与的社区矫正工作队伍;二是强化“一个中心建设”。县上投入213万元高标准建设涵盖“管理、教育、服务”及办公为一体的县社区矫正中心,各镇也加强了社区矫正阵地建设,目前已建成规范化社区矫正宣告室6个,拓展区域新航之家教育基地5个;三是规范社区矫正工作流程。制定出台了社区矫正请示报告、教育培训、公益劳动、请销假、档案管理、责任追究、居住地变更审批、风险评估、检查考核等制度,通过制度流程不断完善社区矫正管理工作体系,有效防止了社区矫正管理零散化;四是提高信息化管理能力。建立了“智慧矫正”信息化管理系统,利用GPS手机定位功能对全县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实时监控,实现了社区矫正监管工作从“人防”向“技防”的重大转变,有效防止了脱管、漏管,监督管控能力得到提升;五是规范落实日常监管责任。建立严格的日常监督管控考核制度,实行分级别监管、分阶段教育、分类别矫正,加强心理矫治辅导,做到日定位、周见面、月走访、季考核,实时动态监管,确保了监管全覆盖;六是扎实开展教育矫正和困难帮扶。坚持法治教育和道德教育相结合,注重树立先进典型,开展社区矫正助力脱贫攻坚、疫情防控等公益活动,增强社区矫正对象融入社会的能力。坚持对社区矫正对象实行入矫教育、日常教育、解矫教育,因人而异制定矫正方案,分段分类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坚持教育管理与帮扶救助相结合,几年来先后对20余户特殊困难家庭实施救助,通过帮助解决社区矫正对象的生活困难,消除心理障碍,帮助其恢复信心,积极改造。
3、社区矫正工作协作配合机制逐步建立。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各司其职,加强与司法行政部门的密切配合,“三大对接”机制逐步形成。一是“审矫对接”,通过社会调查评估、走访了解、查阅资料,切实把好社区矫正对象“入口关”;二是“检矫对接”,检察院全面跟踪社区矫正各个环节、全程参与监督执法各个流程,切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