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经贸局局长刘永清同志履职情况的评议意见
关于对县经贸局局长刘永清同志
履职情况的评议意见
(2020年12月25日平利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2020年12月25日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听取了县经贸局局长刘永清同志的履职报告和人大常委会评议视察组的视察报告,并进行了评议和民主测评,测评满意率为100%,测评结果为满意。
会议认为,刘永清同志任职以来,能够认真贯彻县委决策和县政府工作部署,落实人大决议决定,遵宪守法,依法行政,作风务实,工作扎实,依法较好履行了岗位职责,取得了明显工作成绩。
会议指出,刘永清同志在工作履职中还存在以下薄弱环节。一是工业发展后劲不足,工业基础薄弱,产业链不配套,产品附加值较低,粗放发展情况较突出,大项目落地较少;二是民营经济发展及小微企业、商贸、外贸面临市场低迷、产销不旺、融资等困难尚未缓解;三是工业企业营商环境与市场主体期待仍有差距,开放发展的氛围还不浓厚。
会议提出以下建议意见:
1、加快新型工业发展。要深入对接国家发展战略和投资导向,坚持“工业强县”战略,超前规划、储备、包装一批重点工业项目,紧扣我县主导产业和资源优势开展招商,加快签约、落地工业项目的建成、投产,形成“规划一批、储备一批、在建一批、投产一批、招商一批”的工业发展新格局。把招商引资作为重要抓手,下功夫破解制约招商引资难及落地难等突出问题,力促更多的项目签约落地、开工投产。围绕“六稳六保”,坚持“一企一策”,加强服务保障和运行监测,全面推动企业复工复产、达产达效和稳定运行。
2、扶持壮大民营经济。落实好助企纾困各项政策,加大民营经济发展扶持力度,协助解决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融资、市场、技术、信息等困难和问题,引导企业强化管理,加快转型升级,增强企业发展后劲和市场竞争力,进一步促进我县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
3、大力优化发展环境。进一步整治营商环境、投资环境,全面落实“放管服”改革,实施便民、高效的惠企暖企举措,营造亲商爱商浓厚范围。围绕企业关切和诉求,强化政策服务保障,着力打造办事方便、法治良好、稳定安全、宜居舒适的投资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