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康雁同志履职情况的评议意见
来源:本站 | 作者:人大办 | 发布时间:2020-12-30 | 点击:[ 14471 ]
关于对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康雁同志
履职情况的评议意见
2020年12月25日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康雁同志履职报告和县人大常委会视察组的视察报告,并进行了评议和民主测评。测评满意率为96.6%,测评结果为满意。
会议认为,康雁同志任职以来,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政治立场坚定,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坚持公正司法,较好地履行了岗位职责,为推进法院审判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努力。
会议指出,康雁同志在工作中还存以下薄弱环节。一是学习还不够深入, 对自身学习和分管部门的学习抓得不够紧;二是调查研究不够,注重了分管工作,但缺少对全院整体工作的思考;三是在破解执行难题中,还需进一步探索完善新办法、新举措。
会议提出以下建议:
1、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和法律知识水平。要以新时期党的思想理论为指导,不断加强自身学习,拓宽工作思路,强化复杂环境下的办案能力,引领分管部门工作展现新局面。
2、加强调研,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要树立开拓创新的思想,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预见性,加强调查研究,善于思考,积极探索执行工作新方法新举措。要进一步完善执行联动机制,加大执行工作力度,严抓执行质效,推动执行工作再上新台阶。
3、加强管理,不断提高干警执法素质。要更加重视政工工作,依法加强管理,做好服务保障,持续强化干警的思想教育,规范干警执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切实做到依法办事、公正司法、廉洁司法,树立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
【责任编辑:admin】
[上一篇]:关于陈亮同志任免职的决定
[下一篇]:关于刘永清同志履职情况的视察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