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陈亮同志任免职的决定
来源:本站 | 作者:人大办 | 发布时间:2020-12-25 | 点击:[ 8456 ]
关于陈亮同志任免职的决定
(2020年12月25日平利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平利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任 命:
陈 亮同志为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 去:
陈 亮同志县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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