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人大常委会2020年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职评议工作实施方案
平利县人大常委会
2020年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职评议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平利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县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职评议暂行办法》规定,按照县人大常委会2020年工作安排计划,经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现将2020年度干部履职评议工作安排如下:
一、履职评议对象和时间安排
今年确定县法院副院长康雁、县教体局局长李绍彬、县经贸局局长刘永清三位同志为履职评议对象。时间及批次安排为:在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上进行。
二、履职评议工作组织领导
本次履职评议工作在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领导下进行。成立履职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汪贤存任组长,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首松、田先聪、柯昌富任副组长,县人大常委会委室主任、抽调部分常委会委员、人大代表为成员。根据工作情况组成三个视察评议小组,牵头开展干部评议视察工作。县人大常委会人代委负责履职评议日常工作。
第一评议组:
组 长:陈首松
责任组长:关付军
成 员:汪贤萍 吴 松 崔智斌
协调联络:冯 娟
负责县法院副院长康雁履职评议工作。
第二评议组:
组 长:田先聪
责任组长:杨春贵
成 员:张永萍 李 勇 陈 枢
协调联络:高 鑫
负责县经贸局局长刘永清履职评议工作。
第三评议组:
组 长:柯昌富
责任组长:吴远明
成 员:柯 鹏 郑 杰 汪德兴
协调联络:王浩瀚
负责县教体局局长李绍彬履职评议工作。
三、履职评议方法步骤
履职评议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
1、在县电视台、县人大网站同步进行公告,征求社会各界对评议对象的意见建议。
2、向县委各部门、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镇人大发函征求对履职评议对象的意见建议。
3、履职评议对象起草准备履职报告。
第二阶段:视察阶段
1、评议组深入到各镇、相关部门,深入了解评议对象情况,网上问卷广泛征求意见。
2、评议组到评议对象单位召开评议座谈会,评议对象报告工作,并进行测评和个别谈话。
3、履职评议组形成视察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