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2020年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平利县人民法院
工作报告
--2020年6月3日在平利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平利县人民法院院长 王超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平利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平利县人民法院在县委的领导下,在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深入推进司法改革,精准服务全县发展大局,不断强化自身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步、新发展。全年受理各类案件2099件,同比上升41.82%,审执结2060件,结案率98.14%。
一、围绕中心工作,倾力服务发展大局
服务脱贫攻坚工作。认真落实脱贫攻坚总队长机制,不定期研究帮扶措施,全年在三阳镇天池村讲党课4次,开展党建活动13次,投入资金10.5万元,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扶持产业发展。切实抓好涉贫案件审执工作,重点打击扶贫领域职务犯罪,畅通涉贫案件绿色通道,最大限度让困难群众享受到司法红利,为整县脱贫摘帽作出应有贡献。
服务县域建设发展。协助解决平镇高速路、平利花园安居工程、亲水广场建设引起的矛盾纠纷,依法引导迎宾大道征迁协议签订、杨家梁统筹示范区搬迁户安置,为县域重点项目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依法审理非法经营、合同诈骗等扰乱市场秩序犯罪案件。妥善调处各类合同纠纷587件,审结民间借贷纠纷案件215件。审结涉及中润亿家的合同纠纷案件50件,依法保障了供货商合法权益。
服务法治政府建设。受理行政非诉案件4件,结案率100%。顺利执结城关镇高某、彭某等4户行政非诉执行案件,取得良好社会效果。着力推进司法与行政执法有效衔接,针对城乡建设、市场监管、食药环等领域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向有关职能部门发出司法建议11份,均得到重视并整改,促进了行政机关规范执法。
二、惩治违法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一步加强院扫黑办工作,完善15项规章制度,组建涉黑涉恶案件专业团队。受理涉恶案件4件21人,审结3件14人,向相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8份。判处“软暴力”讨债的成某佳等4名被告人有期徒刑3年到8个月不等。判处“假记者”敲诈勒索的宋某委等8名被告人有期徒刑5年至7个月不等。强化线索摸排,全面排查审执案件5775件,移送涉恶线索12条,办结上级交办线索12条,出具综治联审鉴定112份,排查出问题21人。
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年受理刑事案件159件,审结156件,结案率98.11%。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审理故意伤害案件4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