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人民满意单位的决定
来源:本站 | 作者:人大办 | 发布时间:2020-06-12 | 点击:[ 10180 ]
平利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表彰人民满意单位的决定
(2020年1月9日平利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2019年,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中省市驻平各单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县委全委会总体部署和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全县上下聚焦脱贫摘帽目标,紧扣追赶超越和“五个扎实”要求,苦干实干、砥砺前行,为夺取脱贫摘帽全面胜利、稳中求进推动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经县人大代表和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无记名投票评选,县人大常委会决定,授予政府办等10个单位为2019年度“人民满意单位”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人民满意单位继续发扬成绩,再创佳绩。
县人大常委会号召,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中省市驻平各单位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来平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县委十六届八次全会和本次会议部署,依法行政、担当作为,只争朝夕、不负韶华,努力创造一流业绩,为实现平利同步小康、振兴美丽乡村而努力奋斗!
附件:人民满意单位名单
人民满意单位名单
(10个)
政府办
扶贫局
财政局
检察院
司法局
审计局
法 院
民政局
农商银行
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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