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人民满意公务员的决定
平利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表彰人民满意公务员的决定
(2020年1月9日平利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2019年,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一府一委两院”广大公务员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立足本职,服务大局,务实担当,廉洁勤政,塑造了公务员的良好形象,为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全力打赢脱贫攻坚战作出了积极贡献。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根据《平利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县人大常委会任命的“一府一委两院”工作人员中评选人民满意公务员的实施办法》的规定,经县人大代表和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无记名投票评出,县人大常委会决定,授予:罗显平等10名同志2019年度“人民满意公务员”荣誉称号。
县人大常委会希望,全县广大公务员要以人民满意公务员为榜样,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努力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务实担当,苦干实干,为奋力夺取我县同步小康全面胜利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人民满意公务员名单
附件: 人民满意公务员名单
(10名)
罗显平
胡维忠
陈 熙
陈晓军
杨孝军
王 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