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 作者:plrd | 发布时间:2014-11-24 | 点击:[ 4913 ]
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县政府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
经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召开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会议定于
二、会议议程
1、学习培训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2、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14年财政预算调整情况的报告、县人大财经工委审查报告,审查批准平利县2014年财政预算调整;
3、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报告,审议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草案);
4、审查县政府关于《平利县禁渔令》(草案)、《平利县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办法》(草案)、《平利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办法》(草案),听取和审议县人大法工委审查意见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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