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陈亮等同志免职的决定
来源:本站 | 作者:人代委 | 发布时间:2020-01-09 | 点击:[ 14281 ]
关于陈亮等同志免职的决定
(2020年1月9日平利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平利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免去:
陈 亮同志平利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杨伦格、袁勋、白晓明、张思志、陈麟同志平利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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