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胡维忠同志履职情况的视察报告
一、基本情况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安排,视察组对财政局局长胡维忠同志履职情况进行了视察。视察工作中,听取了胡维忠同志履职情况汇报,开展了问卷调查,进行了谈话了解,查阅了相关资料。
胡维忠同志于2017年3月被县人大常委会任命为财政局局长。任职期间,县财政局连续两年被评为“人民满意单位”,个人连续2年被评为“人民满意公务员”。视察期间,视察组向县财政局机关干部和服务对象发放胡维忠同志履职情况问卷调查表18份,综合评价满意18票。
二、履职情况
近年来,胡维忠同志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决胜脱贫攻坚、建设美丽乡村”的决策部署,遵宪守法,人大意识强,依法行政,勤勉尽责,扎实推进财政各项工作。
(一)多措并举狠抓财政收入。任职期间,能够紧盯财政收入目标不放松,依法加强财税收入征管,顺利推进税收征管体制改革,财政收入质量不断提高。2017年、2018年连续两年县本级财政收入稳定在3.2亿元以上,全县税收占比由59%提高到89.9%。注重研究中省市各类财税政策信息,主动为县委、政府决策当好参谋。联合主管部门加大政策、资金、项目的争取力度。积极培育壮大后续财源增长点,努力促进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
(二)倾斜财力保障基本民生。全面落实了省市绩效考核民生支出“两个80%”硬指标。能够集中财力保重点,优先用于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充分发挥涉农资金使用效益。2018年,涉农资金整合工作受到省财政厅表彰。围绕脱贫攻坚摘帽战,千方百计筹集资金,完成了中省市扶贫资金县财政每年增长不低于20%的刚性任务,为脱贫攻坚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
(三)加强监管防范财政风险。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紧从严控制和压缩一般性支出。加强预算执行和政府采购管理,降低行政成本,财政监管持续好转。为加强债务风险防控全面摸清全县债务底数,拟定债务化解方案,健全管理制度,加强债务监管,财政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胡维忠同志能认真贯彻落实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高度重视人大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2019年主办代表建议3件,办结3件。积极配合人大常委会组织的视察、调研、执法检查活动,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主动接受人大监督。
综上所述,视察组认为,胡维忠同志政治坚定、顾全大局,讲规矩、守纪律,敢于担当,作风扎实,较好履行了岗位职责。同时,工作中还存在以下薄弱环节。一是抓财源、强基础还存在薄弱环节,财政收支矛盾仍然十分突出。二是预算编制工作还需进一步精细和规范。三是债务风险防控力度有待加强。
三、建议意见
(一)统筹协调夯实基础。充分发挥财政综合部门的职能作用,不断锤炼能参谋、善协调、出实招、见成效的能力和水平。加大财源建设力度,培育可持续增收的财源。加大组织收入的力度,确保应收尽收。认真研究政策,积极争取上级项目、资金支持,夯实财政基础,进一步提升财政保障能力。
(二)依法履职加强监管。深入学习《预算法》,全面规范预算编制,实现预算编制科学精准,公开透明,提升预算管理水平。加强财政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严控政府债务增量,妥善化解债务存量。
(三)突出民生强化保障。严格执行年初人代会、人大常委会批准的财政预决算和预算调整任务,财政资金优先用于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优化支出结构,统筹财政资金,确保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脱贫攻坚、污染防治等决策部署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