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
(2019年 11月8日平利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平利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公安局长熊海波同志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 《关于贯彻实施<治安管理处罚法>情况的报告》和县人大执法检查组《关于对<治安管理处罚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
会议认为,近年来,县公安局认真贯彻实施《治安管理处罚法》,在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共安全、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全县社会治安形势逐年好转,人民群众安全感明显提升,平安建设稳步推进,《治安管理处罚法》在我县得到了较好的贯彻落实。
会议指出,《治安管理处罚法》在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还不够;二执法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大;三是警力不足的矛盾日益凸显,警务辅助人员待遇偏低;四是执法装备和技防建设滞后;五是与各部门的协作还不够。
会议要求:
1、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法治氛围。要高度重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宣传教育工作,继续将该法纳入普法重要内容,在广度和深度上下功夫,创新和改进宣传方式,增强宣传教育实效,努力营造全民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2、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全力保障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公安机关要切实转变执法观念,增强担当意识、法治意识和服务意识,严格贯彻执行《治安管理处罚法》,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加大执法力度,主动补齐社会治安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忠实履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大职责使命。
3、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公安执法水平。县政府要建立稳定的投入机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完善执法保障,逐步提高民警配备比率,增加辅警工资待遇,配齐警务装备,改进基层办案条件。要高度重视和加强民警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民警的法律专业水平和业务技能素质,严把案件质量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