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镇人大一年二次人代会形成常态化
来源:本站 | 作者:吴远明 | 发布时间:2019-11-07 | 点击:[ 4141 ]
近年来,平利县持续不断贯彻落实中共中央转发的《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18号)文件,把“镇人民代表大会一年召开两次”作为重要抓手,将镇人民代表大会召开的时间要求具体化,明确两次会议的召开时间,要求第一次会议在每年3月底之前召开,第二次会议在9月底之前召开。把镇人代会召开情况纳入县人大工作年度考核,考核成绩计入县委对镇年度综合考核。对未按时召开人代会的镇及时提醒督办,保证具体要求在基层精准落实。
通过一年两次人代会,听取镇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人大工作报告、财政工作报告和脱贫攻坚、扫黑除恶、生态保护等专项工作报告,通报镇人民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履行镇人大基本工作职责,回应群众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持续加力推动中央精神在各镇有效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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