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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利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人大代表议案建议

题  目: 关于加强水资源(渔类)保护的建议
领衔代表: 陈显明 主办单位: 水利局 协办单位: 柯昌富

附议代表:

党世安  王占勇      张建池   

  容:

平利县境内有四大支流水系。80年代前河水清澈,鱼虾活跃。80年代后开发利用水资源,在坝河流域先后建成了三个水电站,对河流生态产生极大破坏。7.18洪灾以后境内基础设施及移民搬迁快速推进。河道乱采乱挖现象特别严重,近几年来在人大代表的多次提案和主管部门的严格执法下基本杜绝了乱采现象,河道正处于恢复期。但河内生物捕杀、电鱼现象频发,严重危害生态平衡。而现行的“河长制”,河长没有执法权。

建议:水利职能部门联络公安加大执法打击力度,对河流进行鱼苗放流实施保护,确保生态平衡。
办理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了政策宣传,二是强化行政执法打击涉河违法行为,三是加强河道治理,四是加强规划编制。目前水源保护治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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