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平利县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2019-2021年)》的决议
来源:本站 | 作者:平利人大 | 发布时间:2019-09-16 | 点击:[ 12138 ]
平利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平利县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2019-2021年)》的决议
(2019年8月28日平利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平利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提出的《平利县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2019-2021年)》(以下简称《规划》)。
会议认为,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是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设美丽乡村的具体抓手。近年来,通过全县上下共同努力,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不断加强,环保生态基础配套设施逐步完善,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不断提升。县人民政府要按照〈平利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平利县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2019-2021年)》审查报告〉的建议进行修改完善。会议决定批准这个《规划》。
会议要求,县人民政府要按照《规划》要求,加强领导和综合协调,明确职责任务,突出目标导向,层层抓好落实,认真组织实施,确保规划各项目标如期实现。县人大常委会要适时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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