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视察报告
平利县人大常委会视察组
关于对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
视察报告
(2019年6月20日在平利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上)
县人大常委会: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19年工作要点安排,县人大视察组于5月中旬至下旬,深入县人民检察院、县人民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及城关、三阳、洛河等镇,通过现场查看、座谈交流、听取汇报、查阅案卷等方式对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情况进行视察,现将视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
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自2016年起步以来,坚持以保护公益为根本,积极担当作为,依法履职行权,在安排部署、机制建立和案件办理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有效促进了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推动解决实际问题,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改善县域环境、完善社会治理做出努力,取得了较好效果。截至目前,公益诉讼案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11份,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案件8件,其中7件案件开庭审理,已获法院支持判决,办案规模和办案数量位于全省前列。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高度重视,提前谋划。在司法体制改革的大环境下,县人民检察院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决定,迅速将公益诉讼这一新的制度,作为新的工作重点,进行研究谋划,积极争取党委、人大、政府的支持。2017年10月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平利县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实施办法》,2018年5月,县委县政府联合下发《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实施方案》。同时,县检察院专门成立了由检察长任组长的公益诉讼工作领导小组,民行检察监督部负责办理公益诉讼案件,配备了“无人机”等科技装备,为公益诉讼调查取证提供技术保障。
2、多措并举,强力推进。一是突出重点领域整治。针对饮用水源保护、生活垃圾处理、医疗垃圾污染、非法采砂采矿等生态环境问题积极作为,深入各镇调查摸排,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活动,发出的检察建议均得到回复并整改;二是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建立微信群,畅通线索渠道,主动服务社会民生,及时对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美团外卖”网络订餐平台、问题疫苗、农村垃圾污染等开展专项监督,赢得群众称赞,取得较好效果;三是抓典型案件警示。2017年,平利检察院率先在全市成功提起2起涉及生态资源破坏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获人民法院支持判决,用法治约束来督促行政部门履行职责、解决问题,起到办理一案、示范一片、教育社会的作用,达到了警示效果;四是注重诉前环节解决问题。检察机关在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中,主动与行政部门沟通协调,共同想对策解决问题,诉前解决占比达到91%。如,在办理城关镇五峰村、洛河镇安坝村生活垃圾污染案件中,检察机关在调查核实后,及时发出检察建议并跟进监督,使环境得到修复,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3、建立机制,凝聚合力。一方面检察机关积极争取行政部门的支持和配合,联合县监委出台了《案件线索双向移送反馈机制的意见》,与环保等8个部门建立公益诉讼工作衔接机制,与水利、环保建立了专门问题工作机制,推动形成公益保护协作共同体。另一方面做好宣传,积极推介,利用微信、微博、检察门户网站等媒介宣传公益诉讼,检察干警深入基层,宣讲公益诉讼的重要性和参与途径。编印公益诉讼案例汇编,制定《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举报奖励办法》,在全市率先建成公益诉讼警示教育点,实现公益宣传、警示教育一体化。
二、存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