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渝鄂三省(市)五县检察机关共护化龙山
来源:本站 | 作者:杨云华 肖飞 石媛媛 | 发布时间:2019-07-10 | 点击:[ 3497 ]
7月9日,陕西省安康市岚皋县、镇坪县、平利县三县检察院与重庆市城口县检察院、湖北省竹溪县检察院共同发表行动宣言,建立跨区域生态环保检察协作机制,推进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化龙山及毗邻区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工作。
据了解,化龙山地处渝、陕、鄂三省市交界处,是中国中部的重要生态屏障,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重要水源地,具有中华“生物物种基因库”之称。三地五县检察机关围绕充分发挥“四大检察”职能、深入开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工作达成共识,通过了渝、鄂、陕三省(市)五县检察机关关于对化龙山及毗邻区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行动宣言。
三地检察机关表示,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重要思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共同加强与同级党委、政府的沟通协作,强化化龙山及其毗邻区域刑事检察、民事行政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三个协作”,建立案件线索移送和信息资源共享、重大情况通报、联合专项行动开展、案件办理协作、联系会议交流“五项机制”,共同担负起全面推进保护化龙山及毗邻区域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的责任。
三地检察机关还共同探索建立跨区域联合办案机制,联合开展专项执法监督行动,建立生态环境和资源司法保护工作日常联络和交流机制,共同研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工作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共同探寻对策和措施,解决跨区域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案件发现难、打击难、取证难、监管难、移送难、诉讼难等问题,共同推动跨区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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