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大事记
1、1月16日,平利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决定任命晏清泉同志为平利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会议听取和审查了《平利县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草案)》《平利县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草案)》;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讨论稿)》;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的决定》、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议程、日程、各项名单(草案)和《关于表彰人民满意单位、人民满意公务员、人大工作先进镇的决定(草案)》。
2、1月22日至24日,平利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召开第四次会议。大会选举刘永恒同志为平利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汪贤萍、汪德兴、柯鹏三位同志为平利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会议表决通过了平利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平利县2018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2019年计划报告的决议、平利县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财政预算报告的决议、平利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平利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平利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3、2月20日,平利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决定任命了14名县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并依据《平利县国家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组织办法》的规定,组织进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4、2月28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汪贤存深入老县镇木瓜沟村、太山庙村指导脱贫攻坚工作。
5、3月5日,平利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召开2018年度“讲政治、敢担当、改作风”专题教育民主生活会。会上,与会人员集中学习了“赵健案”基本案情及其教训,汪贤存通报了上一年度专题民主生活会有关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并代表县人大常委会党组领导班子作了“讲政治、敢担当、改作风”专题教育对照检查,与会班子成员和列席人员围绕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及秦岭北麓违建别墅问题、“赵健案”以案促改工作发表了批评意见,并对查摆出来的问题明确了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随后,汪贤存带头作个人对照检查发言,其他班子成员逐一进行个人对照检查,相互之间开展了严肃认真的批评与自我批评。
6、3月8日,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结合学雷锋纪念日,以“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为契机,组织开展“保护水资源,我们在行动”环保宣传志愿服务活动。
7、3月8日,八仙镇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讲大会,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永恒、县政府副县长杨飞应邀出席会议并进行专题宣讲。
8、3月13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汪贤存到老县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讲。
9、3月12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汪贤存,副主任陈首松、田先聪、刘永恒、柯昌富和县人大机关全体干部职工一起来到长安镇高原村开展义务植树活动,以实际行动为平利美丽乡村建设增绿添彩。
10、3月27日上午,县人大机关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传达县脱贫攻坚指挥部第二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
11、3月28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汪贤存带领县人大办、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交通局相关负责人深入老县镇蒋家坪村调研指导深度贫困村脱贫攻坚工作。
12、4月2日,老县镇召开2019年一季度脱贫攻坚帮扶单位述职述效大会。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汪贤存,副主任柯昌富出席会议。各帮扶部门负责人,镇领导班子成员,各村“两委”负责人、第一书记、工作队长参加会议。
13、4月3日,平利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监察委员会2018年度工作报告;听取了县政府关于2018年全县环境状况、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和省委环保督查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2018年度深度贫困村脱贫攻坚工作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及2018年度民主测评有关问题和干部履职评议个人整改情况的报告。
14、4月4日,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吴代强主持召开县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交办会,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首松、田先聪,县政协副主席邓文成应邀出席会议。
15、4月9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勇深入平利县广佛镇调研脱贫攻坚工作。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吴少华,市水利局局长吴平,平利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汪贤存、县长陈伦富参加调研。
16、 4月12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柯昌富主持召开城市管理满意度调查工作动员会,县人大建环委、教科文卫工委负责人,城关镇人大主席、部分社区代表参加会议。
17、4月下旬,平利县人大常委会于开展对全县到村脱贫攻坚项目视察检查活动。
18、4月26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汪贤存到老县镇蒋家坪村、太山庙村督查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集中安置点建设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