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平利县人民陪审员任职的决定
来源:本站 | 作者:平利人大 | 发布时间:2019-02-26 | 点击:[ 5424 ]
平利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平利县人民陪审员任职的决定
(2019年1月16日平利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平利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任命:
习 勇、贺胜梅、李小东、邓 杭、黄纯生、张凤宝、常伦发、洪荣荣、李小刚、郑武俊、王 兵、朱方成、柯于铖、杨孝坤、王善国等十五位同志为平利县人民陪审员。
2019年1月18日
【责任编辑:admin】
[上一篇]:关于晏清泉同志任职的决定
[下一篇]:关于李绍彬等同志任职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