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贤存在平利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的讲话
在平利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的讲话
平利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汪贤存
(2019年2月20日)
各位委员,同志们:
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议程已经进行完毕。会议任命了14名县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全体常委会委员郑重地给你们投了信任的一票,大家以全票或高票当选新组建部门的主要领导,这是我县机构改革圆满完成的一个重要标志。在此,我代表县人大常委会向你们表示热烈的祝贺!希望接受任命的同志牢记为民宗旨,不负人民的重托,自觉接受人民的监督,在新的岗位上创造新的业绩。
下面,我向政府组成部门各位局长和各位委员提几点希望和要求:
一、自觉尊崇宪法法律厉行法治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把法治建设作为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根本途径。党的十九大提出了“深化依法治国实践”的新要求,使“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更具时代感,法治政府建设进入了新阶段。依法行政是法治政府建设的核心,是政府工作的生命线,也是必须坚守的底线要求。随着民主政治建设的加快,人民群众法治意识不断增强,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失职渎职追责已成为常态,对政府依法行政、领导干部安全从政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大家一定要时刻铭记向宪法宣誓的庄严承诺,自觉践行宣誓誓词,自觉做到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严守“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有权必有责,违法必追责”的警戒线。要认真学习宪法、部门主体法等法律法规,掌握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法律知识,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要坚持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施政行为充分反映民意诉求,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善于运用法律手段管理行政、经济和社会事务,解决改革发展稳定中的矛盾和问题,推动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要严格落实本部门行政执法责任,自觉接受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坚决摒弃滥用权力、违法行政行为,把依法治县的各项要求切实贯彻到本部门的实际工作中,不断提高依法治县的水平。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履职尽责
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习近平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重申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并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当家作主确定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治国理政的基本方略,体现了党中央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目的、行动方针和执政原则,反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伦理要求和价值关怀。各位局长作为一个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人大常委会通过表决把权力赋予你们,就是代表全县人民把推动平利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重任托付给你们,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就是你们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同志们要始终心中有民,根植于民,谋划工作要贴近民意,开展工作要紧扣民生,发展成果要惠及民众。要恪守为民之责,善谋富民之策,多办利民之事,把为人民群众谋利益作为自己最高的价值追求,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要认真落实惠民政策,解决人民群众在脱贫、教育、就业、医疗卫生、精神文化等方面的现实需求,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要自觉接受人民监督,认真贯彻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办好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批评和意见,积极配合人大及其常委会组织的执法检查和视察调研活动,及时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重大事项,自觉将本部门和本人的工作置于人民群众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之下,慎终如始履职为民,践行诺言。
三、认真办好代表意见建议回应人民关切
人大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是法律赋予代表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重要权利,是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务、监督国家机关工作的一种重要形式。代表意见建议体现了人民的利益诉求,反映了人民的普遍愿望。办好代表建议是“一府一委两院”的法定职责,是对人大代表履行职责的尊重,集中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共收到代表提出的建议69件,已办理完成33件,正在办理和列入计划办理的还有22件,暂时不具备办理条件的14件,办结率仅为48%。特别是少数部门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不够重视,“只办文不办事”,办理进度滞后,办理工作存在很大差距,代表满意度不高。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提出建议84件,加上去年未办结的36件,今年需要办理的代表建议总共120件,任务十分艰巨。县政府及各承办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从保障人民民主权利落实,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高度充分认识办好代表建议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办好代表建议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把办理代表建议和推进本部门重点工作落实紧密结合,认真制定办理方案,加强与各级各部门的沟通协作,把办理工作往实里做,切实扭转“一纸答复了事”的敷衍塞责行为。各承办单位负责同志要认真落实代表建议办理“第一责任人”制度,主动与代表见面,亲自推进办理落实,绝不能层层交办,最终落在一个主办干事身上。对当年能办理的要及时办结,当年不能办理完成的要分年度滚动办理完成,暂时不具备办理条件的要积极创造条件列入办理计划,办理情况要向代表当面解释说明,取得代表理解,赢得代表满意。要坚决杜绝文来文往、“只办文不办事”的现象,不断提升办理实效,为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人大代表要进一步提高履职能力,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出具有代表性、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建议,在正确履职中促进“一府一委两院”改进工作。人大常委会要按照《平利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办法》,进一步健全代表建议的督办机制,坚持人大和政府领导领衔督办、重点督办、滚动督办,专项视察办理情况,网络公开晾晒办理进度,接受代表全程监督。要改进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满意度测评方法,满意度测评不再由承办单位征询,由县人大常委会相关委室和县委县政府督办室征询汇总,计入年度综合考核评分结果。测评分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格次,对办理情况不满意的主办单位,人大工作年终考核实行一票否决。要严格遵守政府组成人员参加和列席人民代表大会、人大常委会制度,真心真意听取代表的批评、意见和建议,反省不足,弥补短板,改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