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对机构改革后拟任命人员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
来源:本站 | 作者:王浩瀚 | 发布时间:2019-02-19 | 点击:[ 5304 ]
2月19日上午,县人大常委会按照《平利县人大常委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规定,对本次机构改革中14位拟任县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人选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汪贤存,副主任田先聪、刘永恒到场巡考。
此次考试试卷设有填空题、判断题、简答题和论述题四种题型,卷面总分为100分,考试内容包括《宪法》《监督法》《组织法》《代表法》《公务员法》等法律相关内容,考试成绩将作为依法任命的重要依据。
组织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旨在进一步促进拟任命人员带头学法、守法、用法,强化法治思维,树立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和为人民服务的意识,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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