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首起认罪认罚从宽案件
来源:本站 | 作者:吴世焕 刘娟 | 发布时间:2018-12-14 | 点击:[ 3689 ]
2018年12月11日上午,由平利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袁某某故意杀人(未遂)一案,在平利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平利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猛作为主办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平利县人民法院院长王超担任审判长,检察机关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人民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量刑建议并当庭宣判,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认罚,不上诉。这是刑诉法修改以后,法检“两长”首次共同审理案件,也是平利县司法机关办理的首起认罪认罚从宽处罚案件。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袁某某事后积极赔偿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符合启动认罪认罚从宽处罚程序。承办人告知犯罪嫌疑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和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听取了犯罪嫌疑人、辩护人以及值班律师、被害人的意见。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同意量刑建议并在值班律师见证下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庭审中,被告人袁某某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量刑建议均无异议,检察机关当庭出示认罪认罚具结书,法院依法采纳,有效缩短了庭审时间。
2018年10月26日,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确立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平利县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工作中积极贯彻适用,对符合条件的案件主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实现了刑事案件的繁简分流,有效节约了司法资源,实现了简案快审、难案精审。同时,检察长、院长带头办理大案、难案并率先垂范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具体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要求,有效发挥了以上率下、示范引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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