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汪显斌同志履职情况的评议意见
(2018年11月2日平利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2018年11月2日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了县卫计局长汪显斌同志的《履职报告》和人大常委会视察组的《视察报告》,并进行了评议和民主测评,测评满意率为88.9%,测评结果为满意。
会议认为,汪显斌同志任职以来,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和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依法履职,担当尽责,勇于争先,全县医疗条件和服务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健康扶贫取得显著成效,较好履行了卫计局局长岗位职责,为促进全民健康、打赢脱贫攻坚战做出了积极贡献。
会议指出,汪显斌同志在工作中还存在以下不足:一是公立医院改革配套措施还不完善;二是卫生队伍建设与群众健康需求不相适应;三是镇村公共卫生投入不足;四是健康政策知识普及不够。
会议提出以下建议:
1、加快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调查研究,找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存在问题,加快推行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编制备案管理制度,激活医疗卫生资源要素,提高医院服务水平。
2、着力加快人才队伍建设。遵循“编制跟着事业走,预算跟着编制走”的总体思路,科学合理确定编制,控制总量,注重增量。争取政策支持,增强吸引力,大力引进人才;加大培训力度,注重医学专业人才及基层村医培养;积极探索医务人员鼓励激励机制,着力解决同岗不同酬问题。
3、切实改善医疗卫生基础条件。对接国家投资政策,积极争取卫计项目资金投入,改善基础设施和设备条件。加大支持偏远村卫生建设,研究保障偏远村卫生室医生基本待遇,为边远村群众就医创造条件。
4、进一步推进全民健康工作。坚持围绕全县脱贫攻坚工作大局,全面落实健康扶贫工作。坚持预防为主,加强健康知识和政策普及。深化签约家庭医生服务,加强疾病预防,促进全民健康。运用新技术,创新宣传方式,引导群众形成卫生健康的生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