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全县深度贫困村脱贫攻坚工作视察报告的审议意见
(2018年11月2日平利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平利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副县长尚磊同志所作的全县深度贫困村脱贫攻坚工作报告和县人大视察组关于全县深度贫困村脱贫攻坚工作视察报告。
会议认为,中省市提出深度贫困村脱贫攻坚工作要求后,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在强化组织保障、科学编制规划、政策资金投入和精准帮扶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全县深度贫困村各项工作启动较快,推进比较扎实,为深度贫困村与全县同步脱贫摘帽奠定了基础。
会议指出,全县深度贫困村脱贫攻坚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政策倾斜支持不足、部分项目推进较慢、脱贫产业基础薄弱、帮扶工作不平衡、搬迁后续管理跟进不及时。
会议对进一步做好全县深度贫困村脱贫攻坚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1、加强政策支持。组织相关部门齐心协力,加大对上争取资金力度。加快出台支持深度贫困村脱贫攻坚具体措施,调度资金向深度贫困村倾斜。统筹项目安排,使深度贫困村支持力度基本平衡。
2、加快项目建设。对照脱贫标准,加快项目研判决策。加快项目前期工作,迅速启动建设。积极化解矛盾和问题,保障建设环境。加强项目安全和质量管理。
3、强化产业带动。整合各类金融支持政策,组织引导贫困户发展产业。注重支持经营主体发展,配套产业基础设施,增强产业带动能力。做实“三变”改革,拓宽增收渠道。强化技术服务,解决产业发展中科技帮扶问题。
4、做实精准帮扶。将帮扶力量向深度贫困村倾斜,配强帮扶部门和干部,加强驻村工作队管理培训。加大县镇干部帮扶力度,解决村干部“一帮多”问题。
5、做好搬迁后续管理。要提前着手,研究搬迁安置后续管理问题,制定规划。大力开发就业岗位,解决搬迁贫困户劳动力就业问题;研究兑现旧宅腾退政策,加快旧宅拆除复垦;落实家庭养老责任,防止老人留守原住地;研究解决整村搬迁“一村两地”的管理问题,确保管理不脱节。
请县人民政府对以上审议意见认真研究,并将研究处理情况三个月内向县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