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黄洋河水资源生态保护治理议案的决议》落实情况的视察报告
(2018年11月2日在平利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要点安排,10月上旬,县人大常委会抽调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提出议案的县人大代表成立视察组,对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作出的《关于对黄洋河水资源生态保护治理议案的决议》(以下简称议案决议)落实情况进行了视察检查。现将视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议案决议落实的基本情况
县人大作出议案决议后,县政府及沿线镇、相关职能部门从推进生态文明和美丽乡村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保护黄洋河水资源生态环境的重要性,认真贯彻落实议案决议精神,综合精准施策,在组织保障、机制建立、项目投入、执法监管等方面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黄洋河水资源生态保护治理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黄洋河流域基本达到了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目标。
1、政府高度重视议案决议落实。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亲力亲为,深入一线踏查调研,现场督察了解情况,多次专题研究部署黄洋河生态保护治理工作。成立了黄洋河生态保护治理领导小组,启动编制了治理规划,制定了治理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任务。沿线各镇及相关部门成立了工作机构,制定了工作措施,层层压实了责任,开展了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有力地推进了黄洋河生态保护治理工作顺利开展。
2、水资源生态保护机制逐步完善。结合实际,夯实基础,黄洋河流域生态保护工作机制逐步完善。县镇村三级“河长+警长+督察长”工作机制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推进有力有序。坚持属地管理机制,与沿线村组农户签订了护河协议,沿线群众自觉护河意识明显增强。制定了监督举报制度,设立了群众举报箱,充分发动沿线群众参与护河监督。建立了督查督办、述职述评、责任追究、清单管理并纳入年度考核等制度,促进了工作有效落实。
3、综合治理力度不断加大。围绕治理目标,加大项目投入,实施了“一河一策”。水利局加大水域岸线水土流失治理,启动了黄洋河中小河流治理河堤工程建设;农林局持续实施了退耕还林等一批生态工程,扎实推进了畜禽养殖粪污治理;国土局大力实施了土地整治项目,加快了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环保局配套完善了沿线农村环境治理设施,规范治理了部分重晶石加工企业生产废水达标排放;沿线各镇持续加大环保基础设施投入,不断提升防污治污能力,黄洋河水资源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4、执法监管不断强化。公安、水利、环保等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协调配合,坚持联合执法,深入开展了河道采砂、电鱼毒鱼、重点污染源等专项执法检查,依法严厉查处了一批无证非法采砂、电鱼网鱼和企业对环境破坏的违法行为。建设了河长制信息管理云平台,安装了视频监控设施,为保障黄洋河流域水生态环境安全奠定了基础。
二、存在的问题
1、保护意识还不够强。从视察情况看,黄洋河沿线少数群众对水资源保护和生态环境认识还不够到位,保护意识还不够强,垃圾乱扔、污水直排等现象仍然存在,宣传教育引导工作还有待持续加强。
2、基础设施项目配套还需加快。黄洋河流域沿线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未达到全覆盖,环卫保洁等基本设施仍显不足,沿线集镇污水处理厂建设缓慢,河道沿线部分护坡绿化未全面启动,综合治理基础设施项目配套还需加快。
3、破坏水资源现象仍然存在。黄洋河沿线河道非法采砂制砂整治不够彻底,电鱼、毒鱼、网鱼等现象时有发生,矿山弃渣乱堆乱放、植被破坏等问题仍然存在,联合执法监管还未形成常态化。
4、长效保障机制还不够健全。专职巡河护河人员和工作经费不足,已建成的垃圾填埋场和污水处理厂后续运行管理保障机制不健全,农村环境卫生管理、监督、评比等长效机制还未完全建立,影响了黄洋河生态保护治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三、建议意见
1、进一步增强黄洋河水资源生态保护的责任感。黄洋河地处国家生态主体功能试点示范区和南水北调重要水源涵养区,又是南水北调中线汉江一级支流,保护好黄洋河良好的生态环境和丰富的生态资源,不仅是保障“一江清水供京津”的政治责任,也是建设中国最美乡村、发展生态旅游的现实要求,更是打赢生态环境保护攻坚战的历史重任。黄洋河流域生态保护问题长期以来备受广大人民群众关注,保护好黄洋河水资源生态环境是全县广大人民的共同愿望。全县上下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引起高度重视,认真贯彻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坚决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充分认识做好黄洋河水资源生态保护治理的重要性,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全力推进黄洋河水资源生态保护持续健康发展。
2、持之以恒的做好黄洋河水资源生态保护。要持之以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