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国土资源局局长肖鹏同志履职情况的评议意见
关于对国土资源局局长肖鹏同志履职情况的
评议意见
(2018年9月30日平利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2019年9月30日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了县国土局局长肖鹏同志的《履职报告》和县人大常委会视察组的《视察报告》,并进行了评议和民主测评,测评满意率为96%,测评结果为满意。
会议认为,肖鹏同志任职以来,政治思想坚定,遵宪守法,依法行政,认真贯彻县委各项决策部署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大局意识强,真抓实干,团结协作,较好的履行了国土局局长岗位职责,为顺利推进全县国土资源事业发展、助推脱贫攻坚、实现追赶超越目标做出了积极贡献。
会议指出,肖鹏同志在履行工作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不足,主要表现在:土地规划管控还需加强;扶贫搬迁还需持续用力;矿山环境恢复治理监管不够到位等。
会议提出以下建议:
1、进一步加大土地规划管控力度。要牢固树立生态红线理念,强化土地规划管控意识,依法维护土地规划的严肃性,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实施管理。加大统筹力度,优化土地空间布局,为全县重大项目建设预留足够的土地利用空间。着力化解用地、供地过程中的历史遗留矛盾,妥善解决群众合理诉求。
2、进一步加快推进扶贫搬迁工作。要继续高度重视扶贫搬迁,加大统筹协调和督查督办力度,千方百计加快在建移民搬迁集中安置点工程进度,加快实施集中安置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建设,按程序抓紧做好移民搬迁安置房竣工验收。加大对搬迁群众后续有业安置的规划力度,优先保障搬迁群众后续产业、就业创业等发展。进一步加快推进全县移民搬迁旧宅基地腾退复垦,夯实责任,确保耕地红线,保障占补平衡。
3、进一步依法严格加强国土资源监管。要始终坚守生态环境保护,依法依规严格加强国土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进一步从严从实审批采矿许可证,依法收缴矿权价款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加大监管和执法力度,加快矿山生态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对污染破坏矿山环境和违法违规开采矿山资源的行为要严肃查处,严格依法保护资源和环境。
4、进一步夯实国土资源管理基础工作。要多途径广泛深入宣传土地法律法规,提高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土地法治意识,努力在全社会形成保护耕地、依法用地的良好氛围。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强化干部法律法规和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不动产登记审批服务效能,持续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